半岛《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生态环境标准发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工作,现批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半岛,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的工作流程、数据准备、遥感解译、线索筛查、线索生成、成果归档等相关要求。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范围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根据水源水质安全需要,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可将保护区外一定范围、但不超过分水岭的区域纳入调查范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可将水源补给区范围纳入调查范围。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的频次为每年至少1次半岛。根据饮用水水源类型、供水规模、人类活动频繁程度等因素可适当调整调查频次。
收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数据,并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矢量边界数据空间拓扑关系正确合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等不同区域之间的空间关系合乎逻辑,不同级别保护区空间不能相互叠加。
遥感解译对象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疑似环境违法问题相关类别,根据目标饮用水水源地调查需求,依据附录 A 确定饮用水水源地疑似环境违法问题遥感调查具体类别。
遥感解译范围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根据水源水质安全需要,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可将保护区外一定范围、但不超过分水岭的区域纳入解译范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可将水源补给区范围纳入解译范围。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疑似环境违法问题遥感调查类别,以及水源地的地理区位、产业分布、水系特征等特点,在地面资料搜集和地面调查的基础上,参考疑似环境违法问题目标的颜色、色调、纹理、形状、大小、阴影、图案、位置、布局等,建立水源地疑似环境违法问题遥感解译标志,形成疑似环境违法问题解译标志表半岛,见附录 B。根据水源地疑似环境违法问题遥感解译标志,基于遥感图像处理与信息提取基本原理与模型,借助相关的遥感影像处理系统,采用人机交互、自动或半自动的解译方法,对疑似环境违法问题目标图斑进行识别与必要的人工修正。基于地面调查数据对遥感解译精度进行控制,按HJ 1236 的质量控制与精度要求执行。
饮用水水源地疑似环境违法问题遥感解译所用到的预处理后遥感影像数据,格式为 GeoTIFF(.tif)格式。
a) 饮用水水源地疑似环境违法问题遥感解译标志表以文本文档方式归档,文本文档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WPS(.wps)、Word(.doc/.docx)等,报告中的图片,采用 JPEG(.jpg)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 300dpi,以电子版格式存放,电子版图片按照图片在文档中的影像编号和照片编号进行命名;
b) 饮用水水源地疑似环境违法问题遥感解译数据,采用 Shapefile(.shp)矢量格式,属性类别见附录 C;
c) 饮用水水源地疑似环境违法问题遥感解译数据的元数据以表格方式归档,表格形式见附录 D,采用 Excel(.xls/.xlsx)格式。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线索以表格方式归档,相关矢量格式文件一并归档。表格方式采用 Excel(.xls/.xlsx)格式,矢量格式采用 Shapefile(.shp)矢量格式,表格形式与矢量形式的属性类别见附录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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